二十四孝
12 埋奉母
郭巨,代隆(今河南林)人,一河(今河南西南)人,原本家道殷。父死後,他把家分作份,了弟弟,自己取母供,母孝。後家境逐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心,孩子,必然影供母,遂和妻子商:“子可以再有,母死了不能活,不如埋掉子,省些食供母。”他挖坑,在地下二尺忽一金,上“天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夫妻得到金,回家孝敬母,得以兼孩子。
心得:我得"孝敬"的作法十分不可行,根本就是嘛!但是好,辛那夫妻挖到了金,才免於他子之死,要不然他的子就要被活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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