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7年冤案没人管
我们是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两级政府及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违法行政案件“三辰事件”的受害人(该案件涉及约10000余人,大部分是辽河油田的离退休职工、老干部、下岗职工及其家属),被诈骗金额2亿多元。
该案件是由辽宁省盘锦市政府多年来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整顿金融秩序,取缔非法金融活动”的各项法规,积极扶植、支持兴隆台区区属企业三辰集团成立兴隆期货部,大力诱导市民到兴隆期货部存款,支持盘锦民营企业的发展。从1994年10月29日兴隆期货部成立并开展业务,到1999年4月7日法人代表史绪桐因抄期货亏损逃亡美国,违法经营长达近5年之久,吸收市民存款达2亿多元。在此期间,国务院在1998年7~8月间就颁布了“247号令”、“126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责令取缔非法金融活动,但市区政府及银行拒不执行,更不制止其违法经营活动,反而在盘锦日报上多年一直大力宣传该企业是盘锦“AAA”企业、政府部门出据公证并为其违法行为办理营业执照、市长为开业剪彩等,极大地误导了广大群众,这是造成“三辰事件”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行政责任。至此,造成受害百姓重大经济损失。
案发至今已经7年了,虽然我们年年向司法部门反映情况,但该案是典型的行政渎职,涉及市区两级政府及银行,至今没有正面给予解决,盘锦市中法、辽宁省高法均不予立案,为此,我们被逼无奈,于2004年11月19日将申诉状送交最高法,至今也没有回音,我们不明白,这么大的案子,就是没人敢处理,受害百姓上告无门,而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没有一个人为此案负责。
以上反映的情况事实清楚,铁证如山,资料详实。决不是无理取闹。但由于是行政案件,原告是弱势百姓,虽然受害群众7年来从未放弃依法讨债,但执法部门就是采取冷处理,让时间消磨掉受害百姓的意志,承受不白之冤,请问,建立和谐社会岂不是空话!在此,恳请有正义感、敢于为弱势群体说话的人士及媒体,敢不敢拿出你们的良知和勇气,哪怕先和我们见一面,看我们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凿,本着中央提出的“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落实温总理所说的“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指示精神。真正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当回事,维护稳定,维护法制、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联系电话:0427-289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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