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多半心中的想法不等於行,要做出不的行才造成的果,因此有人:「我不做什,想一想有吧?」的想法,?然不!然有真的付行,但是不好的念、的想法一我生影。
通常人的行包括三部分:(一)心理的行,(二)言的行,(三)身的行,佛教「身」、「口」、「意」三。三行生了果,而形成一力量,就叫作「力」。
三者之中,最重要的是「心」的作用。如果心有念,只是嘴上,佛法的角度看,不算是犯罪,因他是心、意,不是故意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事。就好像精神常的人犯了罪,法院的定,他在犯罪心神常,就不按照一般罪犯量刑。
但是如果他是在精神正常、心理清楚的下犯罪,即使有的果生,有可能成,是同有罪的;而如果精神很清楚,然有,只因心了法,必自己的粗心大意起法律任。
人的一切的行是「心」在做主,如果有心的指,行是不生的。所以「心念」是非常重要的。就算不佛法角度,犯罪心理或法律看,也是如此。
如果心常起犯罪的念,久而久之就犯罪。就像一人老是有的念,慢慢的就得有什。又例如:如果心有想人的念,只要念持下去,即使有人的,果因常想,逐就把人平常的事,不再得它是一可怕的、犯罪的行;想到最後,可能就真的人了。
心是人的主宰,心能改我的命,也能改我世界。明白自己的心念有大的力量,就地注意自己的起心念,否便是不任的。
那,如何察自己的起心念呢?首先是要懂得如何判什是好念,什是念。
通常,自己的身心有妨、生副作用的,或是他人、境造成害的,就是的念。反之,於自己的身心平衡、和有好的,他人、境有正面意的,就是好的念、好的事情。
自己的身是於人的,由自己的身向外展,就是外在的境,和人密不可分,也可以是自己的一部分,所以於自己有好的、健全的,整的境而言,也是有好的。
有了判善、好的基本的常之後,接著要著,好念出的候要多多培它,多多展它;念出的候要避免它,不要再想它,最 好就是不要管它,不要朝同一念想,要用一好念代替它。譬如,想人的念出,就立刻放下,反想著要救人,救世界的人, 且不化善的、好的念。
但是也不要成心妄想、狂想。譬如:想著要救世救人,可是不考量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和智慧?相的和件,都需要估、分析,否就是不切的妄念。否救人救世的念然是的,但是不切的狂妄,就是在浪自己的生命、光,所以也是念。
而言之,我要以自己目前的能力、件思考,他人有利的,我要多想、多做。自己、他人有益的,不要想、不要做。如果能,我的起心念就都是好念,做的事情一定是好事情,的一定也是好。
本文源:自七佛教舍 法著作《找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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