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信/台北】
永房屋出仲介「不存在的房子」消者的事件。一位小姐爆料,去年七月她透永一售屋售案,久等不到交屋;後才知道建公司八月就已方解,永房屋仍持要她付款。她除要求回已付的一千二百多元外,要求方永已付款同的金。
小姐指出,她在永房屋站看到力麒建公司位於南京路的「力麒邦」售案,方王先生的售案位於六,七十坪、附地下二位,方透永房屋以每坪六十二.五元成交(五千一百多元),小姐就付了三百元金。
方署的「不利渡」明七月十九日前方若未完成,契即件解除,但等到七月廿二日方仍未,永房屋要求小姐再出九百多元代手等款;她天立即款。方原本好七月卅日,永房屋表示承人不在,只好再延。
拖到十月六日,永房屋再度要求她六百元支票前往,果永的承人又表示天法,她始疑其中有。不料到十一月廿三日,小姐竟然收到力麒建的存信函,指力麒建早在八月初就已王先生解。小姐直指永明明知情,持跟她了三多月,要她款,根本意害她!
小姐,永房屋十二月初才由店著法人登拜,她「是要等等看能不能交屋?是取?」小姐表想要交屋,永交易「有」,至於取,永也表示若她要提起,永出庭作。
小姐疑,她付金的隔天,就出另一售案以每坪七十二元成交,因此合理疑建商、方或房仲可能心喜,也要另更高的主。她指出,遇到相同情形的共有四,但其他三永署保密定解,她想要清真相,等不到永善意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