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解套 台中市通山陵骨塔位管理法

【民葛志一台中】前台中潭子公所於民93年接受松柏花公墓(今太平山陵骨塔)部分所有人捐之骨位,因及管理,用多重挑,多年研跨,最定《台中市受太平山陵骨塔位管理法》,21日市政通。民政局世表示,21年努力,克服法程序障,成功活化置源,法施行後2,652骨位放民申,地方葬施展新局。
世指出,《台中市受太平山陵骨塔位管理法》於11月中旬布施行,2,652骨位放民申,申者需4元及一次性管理33,000元,位使用期限50年,估可替市府16百元。
生管柯宏黛表示,太平山陵骨塔位活化多挑,包括管理界定。市府在兼公管理及民益的前提下,多年研跨,逐步排除行政及程序障;期因拍作多次流,推程一度受限,但市府秉持公正公原,最利通管理法,置骨位利活化,完善民治需求。
- 新字: 台中市
- 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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