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照居留失 - 失 登作告登
照失申手
一、在失照之申手如下:
(一)本人持身分明文件自向失地或籍地警察局分局刑事案。
(二)警察核之照失作申表及申照所需相文件(申照知)。
(三)如失照已逾效期,需具警察案明。
二、 在大地失照,返台後申者,除前手外,加附入明及入可副本。
三、在外失照,具下列件向近我外申:
(一)地警察失案明文件。(※但地警察尚未或不者,得以失照明代替。)
(二)其他申照文件。
四、在外失照,倘急於返等因,未便由我外核照,而入明持返者,申,免向警察案,其附件如下:
(一)入可副本或已理籍入登之籍本正本。
(二)我外核之入明正本。
(三)向本局索填照失作申表。
(四)申照所需相文件(申照知)。
五、未持有外警察案明,亦未向我外申照失手者,入可副本向航警局刑警或籍地警察分局申失,取得「照失作申表」,同申照所需相文件(申照知)申。
六、注意事:
1. 失之照,依照例施行定效期以3年限。
2. 照失2次以上(含二次)申者,事事局或其分支或外得事人及延其核期至6月,短其效期1年6月以上3年以下。
3. 於警察分局申失照後,倘以回由申撤案,得於案48小向警局申撤案(倘已持入可或入明入境者,不得申撤案)。
4. 已申失之照,未依前款定理撤案,在申前,照仍失不得再使用,仍申照,但得依原照所效期,如所效期不足3年,3年效期之照。
※以上明供考,以申相法。
居留失怎?
找地警察局外事申居留失()
一、填申一份。
二、照正本、原居留影印本(免)。
三、一相片一。
四、附本人失()切正本。
五、外另附下列文件: Ⅰ、核准函影印本(含外名)。 Ⅱ、在明正本乙份(或在外名上填在明加公司及雇主印章)。 Ⅲ、委他人代申者,另附委正本乙份。
六、用:新台伍佰元正。
七、永久居留失,同本方式申。(用:新台壹仟元正。)
※以上明供考,以申相法。
印尼理照及居留失
1.本人或代理人(雇主或仲介) 失案明(移民提供)
2.填申在申
3.送申附以下文件:
照影印本
正本影印本
出生明之影印本
案明正本(由地市警局外事科合)
登(任何社登一日)
照片四 (2,白色背景 + 光碟片)
@等通知 (三月後)
@照相後一拜取件
※以上明供考,以申相法。
失照、失居留登例
姓名OOO照:AQ123456出生年月日:1984.01.01籍印尼,原因日前於雇主家中不慎失特此登作照
失照姓名OOO照:AQ123456出生年月日:1984.01.01,失日期2010.01.01明作
失照及居留籍:印尼籍OOO、照:AQ123456居留:CD00123456明作
告刊登您所要刊登的容及您的方式真至02-22660730
本公司接收到真容後以最快的速度您。
後本公司刊登之新及收寄您理各之用。
E - MAIL:ypad123@yahoo.com.tw或ypad123@gmail.com
(自由登)格目流程法及(中分告)服(真及MAIL明方式)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