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一人不需要把自己搞的那痛苦..
而人一非要他(她)的一..
然而他人得他(她)可以一直欺自己..
看到身的朋友有的交往很久不是分手..
而看在我眼始得他(她)在欺自己的朋友(分手)..
反而分了我替朋友心..
朋友都人家都是合不你怎那呀!!
但我的答案只有一反正不有果趁早分一分不是很好??
彼此受到的害不是比低??
也不用在那的不是??
然分手那一定很痛苦..
但比你()到最後是果受到的害不是??
然而朋友只送你字”言”..
反正我的就是相的人就是要相知相惜而生一默契..
而不是只有一人在那自怨自艾的自己付出的比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