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李叔霖/台北】台南不幸生警案,警凶嫌已落,但案件中警用,又重新受到外界重。台北市王薇邀曾因械使用以致身,任分局警景身法,他表示,通常急生,拔到只有二、三秒,後可能遭民投,果告不完、法院跑不完。
王薇痛批警械使用下,就是上法院,不上院,警生命安全人人自危。分局督察高李孟在,警察之後,後衍生才是重所在!此外,日前因台南警案,政部部徐勇受,警察可以大使用械。然而,就有警之後,上法院六年之久。
王薇指出,去分局警景偷、拒捕且在西町撞的嫌犯,方指男涉犯失致死罪他起,一、二都定用符合必要性及急迫性,最後判他罪,方又提上,最高法院定方上不符刑事妥速判法定,判景罪定,然如此,但仍警方士打甚重。
景表示,到法院判定,他每天都是煎熬,完要上法院,大家心情都很沉重,只是有用法阻止嫌犯,民可能不知道,第一警在案,二、三秒反要不要。面嫌撞,立即拔喝斥嫌犯下,因七夕情人身後都是人群,整路口都是人群,下打胎,胎破了只是跳打中嫌犯腹部致死亡。
面老百姓警察,大也被投,曾有民抱怨,警察先生你大要甚?
王薇,警察有不敢,不是玩笑,整理案例料,二○一三年起,除了在警景,六年才能沉冤得雪,似少也有六件,而且乎一面倒都是判、判有罪,警察面危使用械,造成相大心理力精神,以致警察佩形同!
:景(左)表示,後法院跑不完,中王薇,右高李孟。(者李叔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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