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我要教孩子自我保,一不幸受害,我意相信他、支持他,他一起接受治。
人
我任志工,助宣,或捐款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能在必要的候伸出援手。
老
我教生自我保,若有生受害,通社政位。
警察
我意主性侵害案件,在程中保受害者。
法官
我意在理案件受害者的益。
媒
我在性侵害事件,一定避免受害者遭受二度害。
企
我以行助、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
政府
我落性侵害防治工作,致力降低性侵害事件的生。
人
我敏感察遭受性侵害之受害者,力他,通社政位提供一步助。
宗教
我起信徒心性侵害,若有事件生,全力持公公正疼惜原助受害者。
社
我助建社安全,助需要的人。
文界
我在作表演上,表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起更多民性侵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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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恐法官再胡搞
受性侵需要你的助
【99/09/03 者新稿】
二、三、六,一又一未成年遭受性侵,因法官法是否反其意,而加害人放下。馨基金,些社、活在恐代的法官,要淘汰,全民不容恐法官再胡搞了。
馨基金期服受性侵的童,免受性侵一再被害,馨路27人的正盟以及司法改革基金,一起召者,要求速通『法官察官法』,淘汰不任法官;置家人制度;助受性侵治等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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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基金指出,前述起幼童性侵案件,法官以被害人未表明抗拒由,加害人科以刑的刑法227,使加害人刑度。的判,重侵害未成年受害人的人,也反去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修法。早在1999年, 立法院修正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去性侵害定罪所需的「致使不能抗拒」之要件,改「反其意」。因去「致使不能抗拒」之要件,常被被告律拿 疑被害人是否已力抵抗,以替加害人罪或罪刑。而且,如此的要件造成的果是,判的不是「加害人的制行」,反而是「被害人已否抗拒行 」,被害人非常不公平,因此才修法。
然而,刑法修正至今已超十年,但令人憾的是,竟然仍有接二三的法官忽略童性的知、能力反抗的弱境,未明抗拒推未反其意,令人法接受。
受性侵童常被形容『有嘴巴的孩子』,因ㄊㄚ面加害者的利拳不知如何抗拒表。在我民法定7以下行能力,7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能力。刑法是未14人之行,不。16以上未18人之行,得其刑,法律於行人早有年考量,犯的未成年人都有保措施,何些恐法官童被害人行反竟然毫年行概念?
主位,些法官人行重缺乏知,人以信服的判,的判例日後造成巨大影,於小小被害人造成更大的害,也因此,主位大呼速通司法改革基金推的『法官察官法』,通,革不任法官。他:法官不是身。
另外,主位主,性侵案件置家人制度。台近年性侵害案件通率及人大幅成,有愈愈多的性侵害被害人必到法庭作述,然而因性侵害生往往只有被害人加害人,缺乏其他直接。馨基金表示,性侵害案件需借助家人的心理衡,原因如下:
1.性侵受害者不一定有明之生理害,或可供察的生。故使案件更有公平性,受害者接受心理估,必要之件。
2.性 侵受害者不一定受到明的暴力迫,反而常是受制於加害者力地位,故不敢抵抗或被配合,所以藉家人之助,可以澄清受害者受害之心理。例 如:受害者然有抗拒,可能不是「不要」反抗,而是因力不平等,造成受害者在心理上「不能」或是「法」反抗。不是靠「」可以 明的,而是要藉由心理家的助,才能找出真相。
司法人在童行,可能感到最困的部份是通的障,者希望童人提供的案件事指,涉到智能展的成熟度,如言理解表、空、知展,推理能力等,因此更需要受的家人助查,不有助於澄清事真相,更可避免司法人而作不利於童的或判。
最後,展人民力量路27人要求法官下台的『正盟』指出,他不只要求法官下台,他更心性侵害童所造成的害,他相信害不空消失,然因生命不同段展任,性侵害影症有可能延生,但可能在日後造成多的後症,因此,他也呼大家支持助受性侵孩子治的,如馨基金,受的孩子安心、放心地接受助,早日死幽谷,馨基金求助:02-2367-9595。
你,可以助受性侵童!!
STEP1 支持正盟,署目100人次!!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
STEP2 一人一信司法院,呼大求。
1.支持法官、察官法。
2.建立童家人制度。
司法院信箱 http://www.judicial.gov.tw/email/write.asp
STEP3 部落格串”救性侵孩子,缺你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