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路新,得知一位老牌歌星高凌世,我想起小同,我曾和他的女有一年同窗之。
小之於我,就像石器代那,不可思的是,石槌石杵刻出的月很深刻。然早已失,我清楚得多孔,彷看,廓一浮,名字就跟著出土了。
其中一位令我忘的男同,小一年至四年同班,我一直他班上三害之一。他是於功好、棒的等,是我上的。和另位皮的男生相比,大概就如草莽雄的分吧!
五年分班,他待在原的班,我常常去找那位喜的老,也因此和他有了持互的。五年束,家往北市前,他了我一物,了信往的友。
大考前他我面,比小候更挺拔,音低沉多之外,他什,我不再是那喳喳的小女孩。小的,友的熟悉感,在面面那刻都化成尬。平日和班上高中男同打打的我,竟常沉默冷淡,一不自在我很想逃走。
最後一次的交集是放榜後,他祝,而恭喜他考上交通大,是我唯一的回。骨子冰霜情的因子,在青春期的下,第一次展露角。
事隔多年,於自己的失冷漠,耿耿於,但我於明一件事,他是第一被我性的男生。
至於那位往生歌星的女,我也只是彼此人生中的客,如此而已。除了默默替她祝,也只待下一的暴,想起。


青春期我很喜看漫及卡通,也漫,最早始以格子漫是小五年,最後一次也是二十年前以上了。些拙作算是青春的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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