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影能吸引我去院,更遑令我期待首映到,已有很一段,看影於我,就像之於老人。
Will Smith 一直是我喜的演,掏空荷包去大幕看他的影,不需太多服力。但真正我著魔似地非得去的首看 I Am Legend,是著那本名 Abbey 的狼犬(German Shepherd Dog)。
自 Vader 成家庭一,我便深深上了狼犬(按英文,德牧犬是更合的名)。喜上搜狗的料,甚至美加地狼犬的收容所站,一欣的照片,一心疼的境遇。
狼犬的起源,最初是洲民牧牛羊的好手,生俱的天性,又可看守及家畜。型大不笨重,又活,是人的工作好夥伴。是世上最明的狗之一,因力,加上勇敢不畏的本性,服警界,效中,盲,搜救,追,狼犬都深受重用。
力限的狗,自然不是容易的物。狼犬的存在是了工作,不管那工作是小至替主人拿拖鞋,陪主人晨跑,或大到擒拿歹人,掘炸,都在其中。所事事反而令失去目的,感到聊,多行上的偏差,如咬家俱、狂吠,便冒出了。
狼犬的戒慎天性,使庸最佳警,但如不正,培人及其他狗的,容易展成度保主人,而其他事物度不友善,甚至有的向。多人以猛的狼犬才是主的狗,其不然。威性的人友善,不影主人的忠及主家的本能。
一狼犬,除了耐心照料、,更要懂得如何,得的尊敬及信任。那也是做主人的任。互信建立之後,人狗的情便是永,互相依存的情,一旦有,就像空一成彼此生命的部分。
我看到 Sam (影中Abbey的名字) 救主,Robert (Will Smith的角色)不得不束 Sam 的悲痛欲,哀便入眼角。想著,如果有一天和我的Vader分…而世上有那多人,刻意甚至虐待,一忠、亳心的朋友,就再也控制不住情了。
每次西都跟Vader有,也狗的人能理解我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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