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由的跟因被所以也都算了通通都是 如果只是因有偏差加上外在因素的或者是粹看不眼都我受 尤其Oompa Loompa又不停不停唱著willy wonka好快的子 大概身心有同化到麻木不仁的地步吧 真是件累人又人的事 因此更加更加吧 果不是性循 真的,莫名的不最了 我也得我有多好可就是容易嘲笑就是容易瞧不起就是去 但反想我也很容易喜哪 就跟比是一的嗯 本想Willy Wonka在第一篇久一的 果就成了 真不是屎不出的受可以形容的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