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部改造 接
2012-12-27 00:00:00
配合行政院整,政部及所法即於1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政部已於102年1月2日上午九行一位主管以上人宣誓暨所首及宣誓典,由所各自行揭牌式,政部全同仁在全新的接作下,保各接。
政部完成改造後,在方面,除既有的、、、有及政等5大主要外,再移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主管之促民公共建;另外,政部建署城展分署之有新生地之非工程移至有署,原局之塔及助航施移至交通部航港局。在方面,新的政部以最分工、最佳架及最低之原,合司、政司、推促司等3位,及秘、人事、政、、、法制等6幕僚位,所部分,署、署、北局、高雄局、北局、中局、南局、署、有署、政中心等10中央三,另四之政人所。
此次政部改造,面而言,新加入的促民公共建性涉及政府度、管理、公共建服提供等,因此,家力源及政源流之角度,移至政部主管;另外,行政院以公共建提振需、持成能,因此「能推升方案」已「促投推建」列重要策略,未政部用「民公共建投平台」,提供一窗口服,、助、媒合角色,促民金投入公共建,善用促(民投)及PFI(民)制度等多元政手段,活化及增公效益,且公共建目的。面而言,原有的制委整至部本部,原有的北支付整至署,精2三;又化政策行功能,原有的政部政司局整成立署,整而言,成化部本部核心政策功能,精所三。
此次改造,政部在既有的基上加整政,未秉持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及家力之理念,朝法、行政流程化及民服品提升等方向努力,以成「精、性、效能」之目,俾足社及人民期待。
新稿人:亦璇
:02-2322-8297
本文出:http://www.mof.gov.tw/content.asp?cuItem=70203&ctNode=657
新源:政部
文章定位:
人(24) | 回(0)| 推 (
0)| 收藏 (
0)|
寄 全站分:
不分 | 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