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管理制 提升非公用效能 增裕市收入
2012-12-24 00:00:00
促市有土地有效利用,增裕市收入,北市政府政局101年理公利用必要畸零地之出售、出租利用事宜,101年度截至10月底止出售收入高8.1元;租金收入5元,已超出年度算,成效斐然。
政局表示,利之永,大面市有土地以定地上、或主都市更新等方向。至小面法使用之畸零市有土地,依市有管理自治例定理出售,可促市、私有土地之整用、加速市景造。另建置估告本,以提升告品,有助於市有委售之策事效率,市益。
另政局近年清理欠,就已列管之占用清查倘有欠使用金情事,即依定催,催收未果循程序理。惟占用人因因素法一次清者,以分期方式理。至被占用符合承租定者,理承租。
此外增加公使用效能,政局特就管之市有非公用置土地加以,易美化、提供短期使用或理租等多元化方式出,以美化市容、增加市收入目。且租及短期提供使用案件,建置履管理相作,化管理面,提升非公用效能,增裕市收入。
本文出: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40784106&ctNode=5158&mp=100001
新源: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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