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通
「情我想得太多 … 」中世西班牙有首民其中一句是的。中的情人是(而且度的)哲家、家、殿中等待神的先知、是情的殉道者。
一八一四年到一八一五年,德哲家叔本搬到德勒斯登,完成了一篇文《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他在交了朋友,每次和他聊,心中的期望就一分:「有候我和男男女女交就像是小女孩她的洋娃娃,她然知道洋娃娃不懂她的,但是她透愉而有意的自我欺自己造通的趣。」
★不心方
就吧!其所有的情都是建立在一些不成文(而且是不平等)的情公上,那是人在的最初,未深思熟就草草定的公。那人沉浸 … 不,就在那候啊!他不知道自己已扮演起的法家,始逐逐字的他的情合。噢!人 … 的日子要小心哪!如果你()心血潮地她(他)做早餐,那您就得一子她(他)做早餐,否您就上情褪色不心方的罪名。
★害方
情的性其是一追求同的渴望,一旦同的假象被戳破,情就成深深的苦,源源不地侵著人,捷克作家米.昆德拉把情形之Litost(是捷克文。米.昆德拉曾,Litost字法在其他的文中找不到意相的字)。我也可以用的形容情境:『情的正常性混』
『情的正常性混』作的候像是段速的 … 苦之後就是的欲望,目的就是要方看起和自己一悲。
例子:情人相去看影,就在定的刻接近的候,女孩的手了,男孩告她可能到一下下(因工作的 … );女孩知道之後,就在那踱步、生,她起前任男友的不忠(常常假借工作之名行幽之),黯淡的去令她自己失去信心,人生望。在情境下,她感到屈辱,得想哭。
於在十分後,人碰了,不面後人默默。他沿著人行道走。她的心受、受辱,心底一股不可言喻、法抗拒的望-她想打他。
男孩:「怎了?」才完,她就始他:我等,可是什要那快,我已告你多少次不要快,一你出事我怎?完女孩了他一巴掌,男孩挨了耳光,莫名其妙,而女孩始啜泣。不一女孩把男孩抱住,告他我不能有你,一『情的正常性混』就消散。
由於行的真正原因不能人知道(正如女孩不能男孩承她之所以生是因她吃醋),果情人只能的角度去思考(可能她真的心我)。因此,在『情的正常性混』少不了一些哀怨人的情假意:女孩自己,她是因太心方,怕方在路上出事。
★不信任、疑
法哲家巴斯噶,每基督徒都面一的抉:到底相信一有上帝至福的理性(可怕的!?)世界 … 是另一希望更渺茫的-上帝存在。
就理性的角度看,然上帝不存在的率大,但巴斯噶仍我有充分理由信仰上帝,因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所的喜,可能性大的恐怖 … 一死了我才到上帝(有地)真的存在,那不是很那 …
情同理可。
人是不可能久扮演哲家的角色;他任由自己屈於宗教性的,也就是『自己相信』『信仰情』,而不是以疑和探究主的哲性。
人甘冒「犯」的危(就像是密茱那 … ),也不於「疑而」的象限中(看看叔本、尼采的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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