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要徵所,股民不望而逃,法人各甲盔…狼不已
本本市就是一你我之利或失金之所,家、社不能有,也法去除?!之型多、繁之景象各,有股市可以繁,造景象!能用此,以一分心力投入,待收七分利益者-政府家也,然另有噬利者…
人逐利之所,能成大掩小何?只要守住原立矩…股市已有交-交易量之多寡而徵之,如不或以鼓期有、投者,可整交之法之;今欲徵所,且以大的…水如股市之金,船似股,水船高,水落船低;同水若有大乎?(反之大了,水自然落下)
台股市市本碟式,外大金作浪!亦力挽狂浪?更何常底抹油-先人而走!?吃上者常是散兵也…能在本市拾人碎末,偶周一二者,怎能苛?投市不是鼓民乎?!加此然得有之本知,在以金取金,自然要比智慧或力出!不自然增高…所以非容易之事也,那安分自己者何必慕而乎?
公平正如人解,各以利益使…真正公者毛麟角!如政府有心做大市,就不妨其水深!否限以水,何物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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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