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忍不住跑去了最的熊糖(量:一袋,共二七二公斤),不用疑怎吃得完,因,毫疑,甜是永不嫌多的(鼻孔加~)。本已此禁品,因一封到底的程,通常不超三天;如果超三天,就表示我食了!
好在看一本,底,背景;原先上四不同口味的熊於中,但後力不,思考之後,加版出了,下一照片....
如何,是不是....很有力(我知道,大家此都不而同的~白痴!)。
最後有一感想,就是美版的熊糖(BLACK FOREST)跟在法吃到的德人的熊(HARIBO)之有一些差性存在,那就是(正襟危坐),美籍的熊有”胸毛”(想像力,不要被文字所限住~~),而法籍德裔的熊,可以定都已”除毛”了(照片上一篇”需要糖....”);想到,在上面也可以美方於”毛”所造成食的感是不一的(可是,不是他都流行”光溜溜”!?)。再下去,可能”色戒”都要出了(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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