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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 |
文大掌王文之手 文界台切割利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31/today-art1.htm?Slots=TPhoto
被助者助人 成 主承包商
者凌美雪、瑜/台北
文化部今年一文政策研究招案,金高2500元,被疑在文法施行都公布後,何花大人用一年做研究?最近得商公布是流出版人王文主的「台文展基金」,以23,563,800元得。然而,文工作者昨天在上PO文,「王文流出版文化事卓著,但承接山成文ROT荒腔走板的例。文化部不管,我要管!」
文界疑「山,有」
另一位文工作者胡永芬,也在上她在一期《家》表的一篇文章「山,有」,疑目前山文容初容不符,直指文化部涉嫌包庇。
文指出,「初山利出,在的以具有文化理想、文化使命感的而出,悉初台文的提案中,不但有投而完善的展、演出空、有若干小型博物等等……,但是年下,事上在的山根本就是餐+餐+餐+餐+酒+夜店+PUB……。」胡永芬,年文建(文化部前身)以山古由,不准家「有一一毫的破」,「但如今包商人,面每店家修的看板、招牌、告、海、告示物、路……有一家不是大喇喇的上、霓彩,前後竟然完全相反?」胡永芬疑文化部「以律家、以待商人?」
文章才3天,就有高900人按「」或留言分享。有人,「政府只要看到一堆人去山,就推再利用成功,」有人,「山集一堆商廊,也不要搞一堆餐,是念墟、火鼓的山。」有人,「一堆人去山也OK,但是知文化域。」有人直接,「文此一被喊的震天的政策思,是做了!」
胡永芬:集多位建意指出
但是,文的主管文化部,究竟有善督任?或根山的不,堪典?胡永芬,其她在文章刊出前有文化部明回,但文化部理她!胡永芬疑,王文本身也是台文化基金的董事兼助人,然那在部上任前就已成立,「但就所目,且就地收租、利益大的山文化案,台王文之『被助者/助人』的尚未消失,如今又增加了『主/承包商』、『甲方/乙方』等多重翻而相互的,在是有些。」
而於胡永芬在《家》的文章,王文表示,已律以信函回覆她,「引用料加以引申,完全不符合科精神。」王文,外界文化部山1 444是「私利」,「些是侯孝影以及修理屋的算,跟山一都有。」
至於2千5五百元的「文化意展政策研究」案,由台文展基金得,王文,是吉博士跟的努力,他不跟台有有私交有何。
胡永芬表示,她在撰篇文章之前,有向多位古及公共域相的建教,集了多位建的意提出,引用也是有所本。但是,「王文或自己得辜,因他也是加投拿到,」胡永芬,究竟初的策到後的行、督能力等,有需要重整?「是文化部的任,文化部整文化生的展。」
究竟山容有偏原的方向?文化部官方回是:山相整建、均由台文自行,且公司每年尚需交土地租金及利金予文化部。至於「文化意展政策研究」案得商台文基金,是台文公司依山ROT案契定,以公司名捐成立,文化部,合外,符合文化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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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文的高是古,建格古又特殊,也是地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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