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耀成的《仲的故事》,心情忽然得,到底,我知道自己是不的,我非仲而看,更不是了解六七十年代的社而票,只是由於演是耀成,我喜他的文章影了。
事上,收很多,不是期的,也不一定是因故事本身,而是故事而的,是知性的,然也有感性的。我所的感性,一部分於恍然大悟:原有一段史,的一奇人物,都是教科堂所言的。另一部分是使我一些假更加反感激等於出,理想是可笑的些那些,我得太多了。然,社和史自有其法,乎你相信否。也有人:
告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使你下有一千名挑者,
那就把我算做第一千零一名。(北:《回答》)
些人插手干史的述,也不相信者的片面之和言,北唱出了昂的歌,那是他能做的,仲搞社、刊物也是他能做的,他真的做了,所以有一段故事流下了。然,仲置於「一百零八好」中,克思、列毛等量似乎不太平衡,但他的大志未竟,是真的,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恐怕是社分子的一定理。
然,不可能一切都,只有追求持才成真。仲和莫昭如等人的努力不是白的,而民主自由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是不能明白事情甚是兜兜,他保、抗公安法,求揭穿殖民主本主的假外衣,都下了多苦工,可悲的是,今天的我仍在取相同的西。到底民主是否子有?是,一步的同就兆了退步?
我是相信民主自由是可以到的,只是程漫。至少不少人包括仲推民主奉不少,成果也不累。然仲和不少民主士一,本身是一具性的人物:一腔的社青年作了《Playboy》的,在澳洲小生活,但他就是如此有血有肉,我根本需他神化。在洲,他面了感情的失,又清了自己的政治取向,政府主修正托派分子。他了成功的《七十年代》,凝聚了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又因一些被逼所的。仲人在太立,又太可了,非那些切、粉自己的所作所的袖人物。
民主自由不建基於一些制度,更是一精神。仲人就了民主的精神,而精神是可以被承的,所以我他和莫昭如等人的不能被抹的。部影可以是影的一次Crossover,也可是一人的故事,也可是一香港民主展史。他所做的事,有他所心的,被和述,一旦有一定程度上的人接了,有所思考、悟和行,必能推展民主自由的步伐。至少我想,若果仲知道七一有五十人上街,他必定感到欣喜,甚至站在伍的最前列。
後:完成此文後不久,恰巧在架取下德的《浮世曲:本及》,看到耀成所的一句:「救在中流逝的人和事,保存一遭受危害的世界。」照本片,可耀成的作理念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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