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文明家的政部
王作/前察院(台北市)
http://udn.com/NEWS/OPINION/X1/1587801.shtml 政部余政部常接受商人招待,明眼人按摩,明反「身心障者保法」,也不符合利益避原。
事件爆後,余部立即道歉,政院除指派政室查外,未曾余之去留行商。後府出信息,余不用下台,未涉及政策成,政治任,但行有明疏失,可能申或口警告。
在此同,民民代猛烈攻多年前也有按摩,行政院言人林佳亦加入攻,企移焦,混淆社,以此一事件之力及扁政府政之不利影。
在西方文明家,一政官在下列三情形之下必下台,有任何理由。假如有,必其人民所鄙,其人固政治前途,其所政政府也其人民所唾推翻。不然,就不是文明家。
(一)政治任。一政官如果策或行不力,造成家利益受重大害,然要下台。
(二)政治人格。一政官如果官商不分,以不同方式接受商人利益;或公私不分,假公私,用公家源作私人用途;或竟行弄,值是百千,或元,都是道德上的缺失,人格上的。而一旦有此缺失,就要下台,有申地。
(三)法。一政官如果做出法的事,情重,然要下台。
三下台的理由中,以第二政治人格最重,因其失去了做人政的根本。政策下台,段,位置,可上台。法下台,如果不涉及政治人格,於接受法律制裁後,仍可上台。惟第二道德有缺失,人格有,便失去了做人的格,做官的品,永不翻身。
涉及政治人格的事例,在西方文明家常有生,有二例我印象深刻:
一是面的。一名艾森豪的信因接受商人他代付天旅,及一支值十美元的手,立即去下台。
一是正面的。西德理柯因公,有政府可坐。但是著家人去度假是因私,自己花票,不起等座位,只好二等。
例都是的新,可西方文明家政治人格要求之高,政治人物自我要求之。我在的求社大,特是那些知菁英,本著你的直(也就是天理)、良心、你所具有的全部知,根前述西方文明家政治人物下台的三大,余政部:他是否有政治任,他是否有政治人格,他是否以主管官而法,然後判他否立即下台。假如他下台而不下台,那明年三月用票政府一起下台。
其,余部先前引的多,在西方文明家是不可思的事,早就下台了。今日何日,竟有「二十一世目睹之怪」,有的政官,有的政府,有的政。
我也同的求社大,特是知菁英,查明年按摩的事真相,包括的法令,理容院是否是真的理容院,按摩情形等等,然後按照同一,判有政治任,有政治人格,有法,然後作明年三月大的投票依。
最後,我要明我什文不「西方文明家字眼」,惟一的原因是以西方文明家的,我不是一文明家,距太了。管政治人物衣冠楚楚,穿的是上等料西,打的是名牌,我是一不折不扣的非文明家。
【2003/09/29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