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自去年的一,造成左手腕骨折治迄今,精神力已大不如前,身很容易疲,行走也得提防被人不慎撞倒,但她家庭孩子照之心毫不。
出的,方允由保十和解,妻公收入菲薄,家又有妻小,只要求的支出八元,如今後症出,她仍不後悔初所作的定。
我因每一至五要到台北市照高九二的居母,只有六、日弟弟由新竹北上跟我班後,才能返回中和家,助做些家事。平都是由妻自己照自己及孩子。

妻的力最近也差了很多,一直打算配一幅近加老花的眼,但嫌格太,所以一直延宕迄今。日陪妻到夜市女板,一家眼行,遂恿著妻去看看,因不勉去。、、配框,完全做好要三千元,妻手提袋中拿出一付框,是女淘汰不要的,老看能折多少?我知道妻嫌,立即代付了定金,要妻把框收起,我告她眼跟假牙一,是按每人不同的需求的,可替用?

一日,妻她背部下方怎有破皮疼痛感,要我替她一下。我查看果,直皮似乎是遭受灼,於是她敷上膏。晚上我沐浴,一用次的性洗衣肥皂,已使用得所剩,且沾著毛。遂妻是否用其洗澡?果不其然,她,那黑色的「竹炭皂」比,要留皮敏的孩子使用,自己使用的就是那廉的洗衣皂,怪她皮多遭灼。原,去年到苗栗南庄玩,她跟朋友合夥了肥皂,只知道格的差,有注意到使用的方式,才造成她使用性洗衣肥皂灼皮的情形。真是天下父母心啊!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