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苗成名作《告白》之後表的作品。
《告白》其我得不,《罪》又是沿用一人一段告白形式(《往》也是信的告白形式),然故事有其震撼之,可是反覆使用的作手法在免者得。
至少我就是得的者。
其《罪》的故事定跟《告白》同震撼,一小上生女童被案,手走女童正跟四同一起玩耍,可是四目者都不出手的子,致手一直逍法外。死者的母因此怨恨四女生,而她四人亦各自以不同方式作出罪。
四位目女生在後的正是全重:
一因恐,身此拒大;
一了罪而上自己不喜的教;
一此成宅女,不敢幸福沾上;
一拒受事件影,只是此上警察。
故事展有力,有追看性,主角一接一流述事件以及身目人所受的影,然各有化,但到後已不出甚新花,至於那理震撼的局,反而破整篇小的氛。
《罪》以白形式深入探每主角的心世界,者著也部份主角的遭遇感到。
悲後的悲是宿命?到底死者母的怨言有有?就算她作出控,四主角涉到案,同有吧。如何已生的悲扭成未的喜收,才是值得思考的。
(紫色部份有雷)
各人的本可以出不同次,可是到最後均清一色引成人悲,未免度刻意,也欠缺新意。
至於局的刻意扭,更是不任的安排。
如果手粹是一似乎更合理,但是在的,斧痕太深,手以的方式,完全超出合理,甚至到了稽的地步。
括而言,《罪》一故事定有趣,追看性,不失消物,只要抱太大期望,尤其是跟《告白》比,就不得失望吧。
作者:佳苗
者:若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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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
有罪!罪!究竟由定?
,又到底要做到什程度才?
《告白》名家「店大」後,受期待的首部力作!
一件十女童遇害案,
四不清手相的目者。
一段口不言的激控,
此她的人生推向了罪的黑洞……
「在追捕效期前,去找出手!
如果做不到,就得到我意止!」
在回想起,真正改了我命的,非英未理之死,而是十多年深深我心的句,以及英未理歇斯底里、咬牙切的神情。
不,或早在英未理跟著她爸京搬我「全空最乾的小」,一切便已起了。或像芭比娃娃般精的她,和我些在下土生土的野孩子根本不玩在一起。又或那天,是我四人在什候做了什,所以她才死?或,我才是真正害死英未理的手!
眼看手的追捕效就快到了,是不是因我不起那男人的子,才一直捉不到他?些年,念就像形的箍咒,地圈住了我!我到底怎做,才能?如果,我身上的罪,用四段活著的人生,不?……
原以安全的校,生了一件人的命案!身目人的四女孩背了一子的疚,此步上殊途同的悲之路。然而,面辜死去的小女孩,有罪的是?此罪的又是?有利理直地出石?而了「好不是我」的罪感,又必付出多少存的人生?
《告白》之後,日本「店大」得主佳苗再度以特的述手法,透事人的不同角,一所「罪」的真相,也是我每一人心深最真的人性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