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看看些:
l 一少年晚上父吵架,一怒之下家而去。
l 半夜,少年的父被一把弓刀所。
l 下的跛老伯到少年大叫“我要死你”,然後看到少年慌逃走。
l 面的女人眼看到少年一刀插入父胸口。
l 商店老表示晚了同款弓刀少年,表示款弓刀他只一把。
l 少年的朋友作少年曾拿弓刀向他炫。
l 少年案他在院看影,他的弓刀在途中失了。
l 但晚警方拘捕他,他不能出所看的影名和容。
l 少年在民大,有犯罪前科,15曾入感化院。
看到些,你少年有死父?
直啦。人、物、俱在,有甚可以抵?
在法庭正在理宗案,罪名成立的,名少年被判死刑。罪名不成立就庭放。
陪有12人,12性格完全不同的男人。他之前互不,然各有背景和想法。
因是一宗而易的案件,他都很快可以,有的只想快看球。第一投票,12人中11人投有罪,那一投罪的陪惹大家的不。
位陪不能肯定少年有罪罪,但他涉到一人的生死,不能未在5分。就算少年真的有罪,他也真。
其他陪然不,但也不得不做。在一面倒的情下,位陪可以有多持呢?

《十二怒》(12 Angry Men)就是的一故事,景基本上只有一,就是陪的室。然是,但看下去一也不,因中的在十分精彩。
人性偏,良心道德在拉扯,形成迫人的力。
12陪各有各有各有著,有的著眼於,有的著眼於,有的著眼於,有的定民窟出身的人一定是孬,有的因自己的子家出走而怒於被告,有的只想快……
程中因法成共,於是有人提出判,交由另一批陪理,他就可以置身事外。但如果他已了合理的疑,就放手真的得了自己的良知?
一人要推翻自己的意/偏,不容易,因那表示要承自己的判,甚至引申一路以的想法也是的。看到最後一陪的崩,就知道那有多不容易。
如果不是有一位陪,少年毫疑被判死刑。真相也只有手和天知道(得《管如此我做》?),但法官/陪到底甚判有罪罪?我既不想辜的人受冤枉,也不想真逍法外,人。到底怎的法律制度才可以取得平衡呢?
《十二怒》探人性,探司法制度,程精彩,推。
PS. 我看的是1997年的重拍版。原版拍於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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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
一名青年,因被控父被叛一的罪名。十一名陪一致裁定罪名成立的同,唯其中一名陪深有,提出烈疑。他是否得以藉耐心、毅力,提出有利扭局…一一地服其他十一位陪他站在同一上?全深刻探美法律正及陪制度;在一九九七年改成另一版本【新十二怒】。不是情力、人物白拍手法等,在五十年代堪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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