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澳五一日行的情, 可考目者之一, 脆肉的:
news/dryrain/3/1285425232/20070502121924/ 我只有在上看到. 行人士的有, 也好像不守矩. 但我不知道之前政府和如何交涉. 只是得相比之下, 香港和澳的政府, 警的做法有很大的分. 回想年世行期, 香港警如何克制地付示威者. 香港警察只要一拔, 便要告交待; 相反, 警向天, 不但不需要解, 警都同他的做法; 直至有人辜中流, 也不需要交待事件和道歉, 警也不用停. 我始如果件事在香港生, 局就很不一 (但件根本不太可能在香港生!! 哪警敢做!) -- 除了警出解, 市民也出. 澳有敢出, 市民申呢? 大家都言, 只得奈. 了也有用, 干脆算了; 大事化小, 小事化; 你若敢些什, 做些什, 以後怎在澳"立足"? 日生事件的地方, 是我自小到中十年, 每天上下回家途中都的地方, 我家只是5-10分的路程. 一想到中的有可能是自己, 家人, 或是朋友, 真的很. 澳政府就像是某些父母: 父母一定是的, 孩子不就是, 也不用解什你是, 只懂用"管教"子女; 或者只要你有吃的有住的, 你就不要再要求什, 不要生事. 下去, 要不就是成就主的孩子, 要不就是起反叛. 怪日主席大澳特首...
天一看到播出澳的什警出警理恰, 又看到中者的新, 心都很受, 得澳是有希望的了... 但今天早上看到篇, 真是令人振!
<< 梁雄往澳抗 (明) 05月 04日 星期五 10:25AM
立法梁雄及四五行成今早前往澳,向澳行政官何厚及警方抗。批人士要求澳政府就事件致歉,理行的手法,要求打聘用黑工的主。>>
以前得毛很"麻", 成日搞事. 但今天突然得他是 "英雄"!! 他竟冒, 我""!! 毛好野! 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