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者林思宇台北16日)「死,委已向不刑,研行政,企一口」。委今天澄清表示,一正集各相立法例,慎研中,有要放刑。行政院工委表示,衡量行基法度稍嫌低,法落法律保工的目的,加上近年部分事位用任制之名,使工超工作,影工身心健康及益,督促事位遵守基法,委已提出基法修正草案,提高金及度。委件碧霞表示,超工作,款最高新台6元,提高到20元,同增列「公布事位或事主名、人姓名」分,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摘自雅虎奇摩新,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6/5/2py7y.html#gogogo )
我台是一不善於立法解的家,也就是目前是一「人治」非「法治」的社,立法制公正的法律,恐怕也是有方面的能力,在此又可找到一充份的,那就是最近的前一段,可能在季交的,化很大,再加上全球候常,偶而一下子就有10度之落差,有的人一定知道,那些有高血心血管疾病患者就要特留意小心,一不小心就中,甚至於暴都有可能,大概也是因生了起不幸的所死事件,都是年的就往生,也使得始注意攻批我的件,是不是有削工工作的象,而我的委大概也是因此一,是要修法,加重主的,除了提高款之度外,不放使用刑,看我全的主大家就挫咧等,那一天恐怕莫名其妙被判定法,款和被抓去,不然就是像在,法位也只能一眼一眼,那什基法,根本窒行,大家也就法律漏洞用所任制的模糊一天一天,能怎?真的百分之一百依法用,那公司得下去?
就是者在本站一直想述的「法治」,在一「法治」的先家,什有人敢法行事,因法律得非常清楚,大家都很容易可「知道」自己有有法,有模糊的地,而何法律可以得清楚呢?那也是很,在定法律之前一定要把研究清楚,用解的精神在制法律,所以法律就得相「合理」不有那不知怎遵守的法律,反我的法律,往往是用「朕即王法」的帝王精神在制法律,反正掌者想怎就怎,那管你的是怎?就以死的事件,若要透立法防止因工作量而致死,到底要怎立法才是「合理」?不能一令下就要款抓人去,那全的主大概有人敢公司雇用工了,一不小心恐怕也是要官司身,就不知我那立法制法律的委有有想通一,事先好好的研究一下,我在有很多的工作,而且是大部份的工作都不是如工生那,可以很清楚明地定工,搞研的,有一公室也不代表心思就了公室,我的法律不要到最後每家公司都成去的公家那,那我的家有力?於白的死防,恐怕不是一令下定工就可解,也加主工的健康管理才是解之道,譬如一年有四次的健康查,猝死的高危群之理立法定,是比吧?然,些都是研究解的思考方向,就怕我的政府不分青皂白立法,那就看全的老如何八仙海各神通了,拼不就是和坐牢侍候了。
者在此此一例,不是要解委立法的,而是用此明,我台若要成「法治」的家,有力立法的人,不能再像去威年代那,想要怎立法制法律就怎做,法,完全不管如何,所立的法不「合理」之,所有的法律形同,也很容易「修理」人的工具,我的社在不都是,很多都是威年代所制定的法律,或是人治所制的法律,所以法者也只能立法,法,而法是可大可小,就看掌者如何心所欲用之,就以本文分析的一件工工立法之,若工之定一概不分,也分清楚,以後我那全的老大概就要保庇,不要「衰小」遇到了,恐怕除了款之外要吃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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