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以文方式,在心。
其一,nothing is personal。
若社所言真,
有任何一事,是非社、外在於社的。
那,
我要作恐蟑、背德、浪行的社研究,
"意"、"public good"、"社意涵",
底撤冠冕堂皇的研究群,
怎能在自己知的下,
僭越地想去理解社?!
我要了解自己的人生何以至此,
那些成就如今之我的易,
一一放到研究的框架,
真。
其二,信不如。
承一,
走自己的路,
作自己的研究,
既有理的述。
相信,
只要恪守研究精神,
以科的工具,
便是研究,而非人。
其三,前提。
以上二事,悄行,不得,
在未能取界同的位子之前,
不得如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