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尚辰
若符合5情,即使票中千大也法取。(/料照)7、8月票的中即在本月25日出,各地局也列出常的5情形,包括0元票、作票、公位或人立票、洗票行,以及票期等,提醒民在些情下,即使中了千大,也因不符定而和大擦身而。
北局指出,《一票法》第11明定,若一票金0元、票已作,或受人政府、公事、公立校及人等,即使中,仍依定不予。
例如,因使用折券取得店家立之0元票、物退留有作之票、常性透路平售物但未理籍登,取得路售平立之交易手票,上述3情下,即使中五、六、端票,皆法。
另外,若受人人,也失格。北局就曾查一位民,票中金共2300元,查後,民取得185某公司立的票,多和「手」、「」有,是未登籍的路家,最後不交回金,先前漏掉的920售以及46多元的。
若民短期正理由的取得大量「小票」,於「洗票行」,行不予,即使已取金,主管也追回,情重大者可能移送司法。
最後,「期票」也是不可的,民必要好,以免不小心超限,和大擦身而。就有一位民直到最後一天才自己中了百大,但是定要求「在前一天完成」,因此民最法,痛失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