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歌舞片最後一首歌逃院,影就永持下去。」
60年代,母莎著年幼子捷克移民美,莎因家族,力快速衰退即失明,她日夜不停工作努力存,盼能在完全失去力前存到足款子行手,然而莎的房比在旁虎眈眈她的存款......
拉斯逢提(Lars von Trier)演的《在黑暗中漫舞》,用歌舞片逃避人生的苦,莎的生活困苦又患有眼疾,她依靠海中不停播放的旋律想像舞蹈,得心的慰藉。
(底下提及情,斟酌)
「以前我在工工作,幻想自己身在歌舞片中,因歌舞片不生不好的事情。」
多年前看《在黑暗中漫舞》,得莎固不懂通,如今重看,倒能她的真。莎懂好友希的苦口婆心,但她也明白希不明白她凡事只能以子重的愧疚感(明知眼疾是家族,依然持子生下);莎懂暗她的夫的心意,但做一即失明的母,她只能日夜地工作存,暇及自身的幸福;莎甚至懂比的苦,她不比是人,而是一被生活逼得走投路的男子,因此,即使比她做出不可原之事,她依然替比持住他的尊(有告法官或是比妻子或其他人真相)。

莎之所以走上可圜的境,既是她的著(想要孩子一「可」的未),也是太相信人性的善,一如莎袋中的歌舞想像,有仇恨有算,只有包容。然而,人生不是歌舞片,本主的、金的度霍、外移民者或弱族群的掠削欺等,一一滴吞噬掉良善的生存。
相於拉斯逢提演後的作品,《在黑暗中漫舞》相地直率,有太花俏繁的述,而是毫不遮掩地直人性最美好最卑劣的一面,影片具渲染力,我看的那不算多,但影後段擤鼻涕啜泣不於耳...;再次重《在黑暗中漫舞》,以前不那的歌舞面,如今更能接受它稍嫌怪的音旋律(就很碧玉格)尬的舞蹈面(太精的舞蹈反而不合本片);再次重《在黑暗中漫舞》,依然得女主角碧玉(Björk)演得真好,尤其面死刑一刻,情的崩到得知子已接受手後的,演出精采,可惜精湛的表演,未能得年斯卡的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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