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我常看到,一比式的述。A事件或人物被或疑,而我不的A本身,提出B事件或人物也似A,而支持A或A也不和B相同,或怎不B,而扯出更多旁枝末等等。的模式常在新或是性目中出。允我假想一例,正在A的一行法而遭人批,此有人提出B也曾做出似的行。,我必要思考,件事的都可以,而件事或人也可能都是犯的,但在A,提出B,已的,我就事事,就的好好在的A,而後然可以疑何都不B。但我看到的,常常是不同立的人利用比式的,似乎在暗喻,他可以,我也可以;或是更奇怪的,提到他也,所以我也只是和他一,所以我上的就低。的比式述也可能含一因果的述,像是因B,所以A如此。但我必思考,真的是因果,或很多候只是相,甚至相都不是。容我利用不是很恰的因果相比喻看事件。
了要立法,所以要者而公病例(有公,注意,是述);了大市民利益,所以要者而公病例;了人主回重要健康,所以要者而公病例;公人理公健康,所以要者而公病例。如此的述,都含著因果,於因果,就有一定的必然性,也就是一定要做。但是上,些都可能只能免的上相。我就思考,上述的言可能就要改成,是否一定只能者而公病例,成宣的目的。而於相而非因果,行有因果必然性,本就是很多人事件的本,如何做怎做之,就可以看出人的面向,是公益取向或是利益取向、是智慧是愚笨、是有原持是草、是守道德是不手段等等等。所以我可以去理解所的求,但到些求有多可以努力的方法,公病例不是因果,也不是唯一方法,更不是最好最恰之法。我想中的看到了些的多面向。
就我得知的息,都同意不能公病人病例,假是偏向法律面,那某立委公(然立委有公,注意),一同的有做出反法,只能是有正感了。而若保病人病例私尊重是一道德或普遍道德,是一基的人生原,那某立委公,就已最大力量,表出原不能背,不何何地何人。我想不只是些,我也真的深思一下,我自己有自己守的人生原?真的能持不?想到了女人香中有一段: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是知道真理正的路往哪走,但我不走,因他的太辛苦了。一有原的人生是要承受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