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本
是吉本芭娜娜的篇小<>
面的<人生>篇中
利的爸爸跟他有段
「如此天差地的人走在一起,注定要失的。
由於曾和你分居地久,我充分了解一人的助,
也深切到人的重要。
然的想法也可能改,也我做出害你母女的事,
那也是人生啊。
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再也法忍受方而必分,
就算了那一天的到,
我也有必要造多美好的回啊。」
我得他的想法很有意 也不道理
人生,就是!
不就是喜怒哀 悲合 酸甜苦辣
如果只因害怕的失或痛苦而放在的快
那我的人生不太悲哀!
如果情相 即使分 背叛 或 永
那也都是的事
我法知掌控未
但我可以活在下 珍惜在有的
如果要面痛苦的局
至少曾 有一段美好的回在心中
我要有勇去追求我要的幸福
至於你...
我想我了!
因已了
祝福你 可以找到更好的人
你相知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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