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人,想逃避不快,喝很多酒直到醉倒,麻醉自己。
有些人,想表自己的怒,撞/打玻璃/踢垃圾桶,直到手流血。
有些人,想表示悼念,用刀片花自己手臂,穿孔身,留下。
有些人,想挽回另一半要求分手的心意,以死威方。
也,他失去了珍惜的人/西/感情,感到失望/望/後悔/痛心,非要做,才能宣心的情。
也,因想另一半明白,方是何等的重要;亦可能,了要,不想方好,要方永疚,活在影底下...
大家或,些是不成熟,不理智,不正常,狂妄,有病的行...因倒的旁人。
大家也,即使受到一定打,有一定的失望和不满,亦不一定需要以激的方法...
他心底,其可能,只是希望他的人,看到他自自虐,感到心痛和受,回心意,他更多的。
行,可以是『苦肉』的一。
不,年代使用方法,也在太笨了。
棍子打在自己身上,即使人你心痛,自己先要遍,身心受;一行不通,疑更自苦吃,白白受罪,更加不值得。
身痕,很多只因自作自受。要怪,只能怪自己。
也性格使然,也有眼人。然而既成事,何苦求?冰封三尺,非一朝造成。好好,下次精,上了一好了。
放和害自己,叫真正心你的人,在罪加一等。 妄人感受,是很自私的行。
人要替你。自己都不惜自己的人,不得人,只得更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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