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是不的",一直是我的信念。
我原本以,我不拿棍子打小孩到我的目的。
我,要教他凡事得用智慧解,我就不能用打的。
但是,我是打了我的生,我用棍子打他的手心,自那起,我的心又多了一法被的缺口。
第一次打人,因他上,我找不心的小孩刀。
那一次,他的手或被我打疼了,但我的心到在在疼。
第二次打人,因他把的文章交出,我照初我下的承,少一遍打一下,但我打的十分小力,我我的心就不那疼。
第三次打人,仍是因他照定交的文章,照定,少一遍打一下,一次,我打的很用力,因我心他成不交也的,因即使被打也不痛,有交或交或不要。
第四次打人,因小朋友上回家作,堂上的作都半也,若是姑息他,以後大家也有,所以,我打了孩子八下手心。
在教育部天天喊不能,因失的教出不,一切都要人本教育,基於注重童的人,所以大人不童。
我十分清楚打人是不的,我也教小朋友打人是不的,但,我做了很的榜,我是避免不了打了他的小手。
有生的家一直跟我,我可以打他的小孩,如果他的小孩在校有,我可以打。
以前,我不打,我都是簿告知家小孩在校失的行,於是,小孩回家後都被他的家修理,我在想,教育部不要教打小孩,而是要小孩回家被家打就好,或是在未的某一天,小孩到警察局或是牢面被修理。
不知道人怎想的,我每次打班上的生,我的心情就很沉重,生因羞心或是痛楚而流,身老的我,痛在心不能哭泣,常常心自,我做好?
何教、家、生彼此之走到今天的地步?教育到底教育了?
以前的人常常被老打、父母打,有被打得莫名奇妙,所以大家都被打,才弄成今天不管怎,反正打人就是不的的果,成老只要打了生,不管事情的如何,反正就是老不。
如果社很善、很和平,大家互敬互就好了。
但社有很和善的待彼此,上到下,到外,教育失的不是老生件事情,教育失的是有教育到整社。
社待犯的人就是用的,不是?
刑法坐牢;民法;老打小孩就要分;家回去打,小孩被打成重後再研究怎才得起社大。
我很清楚明白打人是不的,但我看著些孩子把破上秩序成趣之後,我不打,或未他把破社秩序作消遣,我明白告知他敬重的道理,不敬在先的人,人也不尊敬他。
我心的是,下一代那些被打的孩子,根本不知道什叫做痛,不知道何羞心,他不一定都成不打人的大人,但他都有"之痛",打人的不知道被打的痛,那才是教育可悲的地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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