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有朋友在,婚。
很有趣的法,但真的就是在,婚。
她了多,了多,最後的很,就是不了。
而要婚的,除了不了的共通以外,就是有小孩。
也不是上的有小孩,就是有上抱自己的小孩。
但我一直得,能留住小孩,是一件很心的事情。
婚姻定束,「好有小孩」的件事情,被拿出。
那我不禁的想,那如果有小孩呢?就不婚?就委曲求全?
些都是未知。
就算是我自己,大概也不了小孩,去就跟另一人生活在一起吧?
於婚,是感。
不外乎就是,出。
精神的也好,肉的也好,都是害。
其有另一人的出,在婚姻的人,基本上不放手的。
要不就就的一起生活,得且的每一天,也不想著那要分的理由吧?
大概就是些事情,我又多了起,袋也了一些去的,有不是太舒爽。
然後,看著那些害人的,和被害的人,其有分不清楚是加害者,是真正的被害者。
恣意的任心去做,大概就有的果吧?
而那心的感,是真的?
但我想的事情就是的,的是是的。
生命中出了比情重要的西,情就得不是那完全的重要了。
如果限於眼前的人,哪天情又消失了,怎?
,好累。
一句,那都是人的事情。
只是得可惜了,他那已去的情感。
未的他,不是方生命中的客。
曾的,也不是那了。
然後,想起曾自己的,我不相信情,但我相信自己。
唯有把自己好好地著,不管自己或不自己,自己都能有著的。
自己都不懂得自己的,怎去另一人,亦或著是去理解另一人呢?
唉,好舌的碎念。
孕去睡了。
我需要有建性的思, cheer me 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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