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去年富快的案子,以被害人的身分出庭,看到法官,有,同也看到3位被告,其中一位女生,真心得她很可也很笨,又是一被婚的女生,然她一再表明,她是受迫,不是自的,但法官也了,都30的人了,不懂得,要怪。我只能,她是在年少知的遇到了人,或他的花言巧,她以是真,所以不他,之就是一笨女人,自己落得如此下。方律攻防,以家社而言,理重判,竟攸人命,至於犯後度良好,在判出前一定有悔意,人啊就是不能做事,法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