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之」甸翠玉(玉人登高氏之:翠梅花玉)成,刻青天白日徽,字型的上雕十二章色穗授



「典之」新疆和玉成,覆斗同刻徽,四周雕十二章,色穗授。
曾深得水扁信任的哲男氏,於上任任中民府副秘,同他巡府各位曾睹此方之重,哲男亦曾撰文如下:
中央月刊合,民十七年十一月二日,民政府第五次,曾造一方「中民之」,第八次,核定文和尺寸,但因上乘玉材得之不易,一之法完成。
直到民十八年,棠到州接任第八指,趁民政府文官古芬前往接洽公之便,以九千五百元得甸翠玉一,古芬府,刻「民政治玉」及「民中央部印」。民政府印局接此玉,於民十八年七月一日始琢,同年前一日告成,日正式用,此「中民之」。
「典之」於民二十年七月一日用。史所藏府移交案料,典之材新疆省政府主席金仁所呈自民徵之羊脂玉,於民十九年七月委由任新疆南京代表京玉,一番途跋涉,始於翌年元旦上午八,府主席介石接,手接下在木框的玉石。
上述史料,曾於初稿,但避免予人材出自外之印象,以及呈典之材的金仁後因案去,而原人祥呈文府,玉未,府交行政院新疆省政府核,新省府未能足所求,至事隔十六年後玉人已死,其妹尚曾索一事上北京行呈府申,府再予斥,是以材得之,在印均遭全除。

匆匆此段史料,或有疏漏之,尚待各方先匡正,但史就是史,不掌者有意篡修或心荒疏,真相永只有一。材之源已如上述,但究竟是何人篆刻,由於,莫衷一是,待史家考,本文即不再述。
至於今保管何?有明答案。民八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府法修正以前,府有典官,由第一局局兼任,承秘之命,典守。保安全,存警部防空堡之保箱,各文件需,由印人前往作。
府法修正後,之典守改由第二局,不再典官,改由印官保管,也不再藏於防空堡,而改存於府向外特的保箱。(作者哲男府副秘)
按上述事明,方之一的「中民之」史事然有著!,
延伸:
carawayseed711/post/1381794989
南登高氏敬「中民之」之原委

至於「十二章」到底是什,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者自己也如此?科普一下的果,告如下:十二章又「十二文章」,是字文化圈古代族服上的十二的。十二章文必得有「日(太)、月(月亮)、星辰(星宿)、山(群山之象)、(形)、(形)、宗彝(酒器)、藻(水藻)、火(火焰)、粉米(白米)、黼(ㄈㄨˇ,斧形)、黻(ㄈㄨ,弓形相背的案)」十二子的案,缺一不可,但至於怎和排列硬性定。
日、月、星辰,取其照之意;山,取其重、定之意;,取其神、幻之意;,羽毛五色,甚美,取其有文彩之意;宗彝,取供奉、孝之意;藻,取其之意;火,取其明亮之意;粉米,取有所之意;黼,取割、果之意;黻,取其辨、明察、背向善之意。
十二章涵的意可真是富啊!
自「亦成」登高氏的玉石房中所取出的甸翠玉料石,除雕刻「中民之」之外,另治琢出「中民之」呢!都出於同一捐人的同一翡翠玉料方玉,那…用呢?堂都敢白黑字冒名替了,阿伯字的「通」是木(oo-lóo-bok-tsè)倒也不意外。

以前「人之奸,不足以造化者同工」您要姑妄之,也可!以後「人之巧,乃可以造化者同工」吾想以正,能可?
玉的面通常的印信大, 用之若要保持印色均再者避免身受,故以拓印之方式,先是往面敷上印色,文件再覆其上,文件的背面均施即可完成。所以「中民之」---不是在的啦!
(周老除林嵩理事蔡起那被”移花接木”的故事外,又向我提及年他母往甸玉、挖玉,以及,後全家跋山涉水搬台所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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