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姓男子前往一家早餐店作,第一次「20份生薯不要炸」,店家奈上菜,遭指包袋外沾有很,店家要他「以後」,他「越不我,我就越故意」。2天後,男又本加,培根白烤,「不要培根、花椰菜多、不要杏包菇、洋多、加、加3起司」,得者警,法官定他藉端滋公司行,新台5000元。

根判,姓男子於113年12月1 日日向新竹市某早餐店餐20包生薯不要炸,店了快他,著他的意,在他面前他20份生薯,但男又全部倒出到物袋,嫌其中1 包外有黏著,就跟店要求退,店他故意作要以後不要,告知,「越叫我不要,我就越故意」。

男後,又刻意多15元,店「什多」,男就自己就是客,客就多付小。但店持要他,他一直不要,就是要客。



文章出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824001521-260402

台: barnese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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