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搭了一天一夜的火,才到阿素所
住的城市。
有甚行李。著她的信,香,
有件棉布衫,上了部程。
我有立刻去找她,而是去市中心逛了
一圈。
然定了要和她一起生活,可城
市於我,仍是陌生的石屎森林。
置身在喧的淮海路,忽然明白阿素
什持要。
城市的冷漠、情,浮、繁,是小
法予的。那在霓虹下才能找
到的快,像寄生虫一,人法
。
我不知道在的阿素成怎,可有
感,那曾喜赤著丫子走在郊
外路上的女孩,再也找不到了。
照著信上所的地址,到一幢城市
可的高公寓。
豫著是否要上去的候,就到背後
熟悉的音。
「林?」
乍然的重逢,人措手不及。
我不太自然的身,映入眼的,是
一穿著的牛仔,赤穿著球鞋
的女孩,手上捧了一大袋食物,的
望著我。
傻傻的人,站在人行道上,不知道
望了多久。
直到懂得,「好久不。」直到懂得
方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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