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法
一、活主旨:
鼓中篇小作,培育青年作家,增社文。
二、主位:
台文教基金 行:INK印刻文生活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始收件,至2023年8月31日截止,一律寄名,以戳,逾恕不受理。
四、加法及收件方式:
(1)名表一份
下再印出
若法,以下下印出: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u5CfyNePksNDkK62f-QoCZVXCIUbUsO/view?usp=sharing
(2)本作品份
以A4直式面列印,12新明,第一行空格,行行高,繁不拘,列。第一作品名及大,第二始文。以尾固定,勿繁。文中勿包含任何人,若反此定不列入。
(3)作品子一份
word至光碟,或存於身碟USB中。
以上三一寄至「中民 235038新北市中和建一路2498 台文徵委工作小收」
五、徵及方式:
中篇小,徵稿字6~8字,附大(500字以)。
取正1名,金60元及座。
副2名,各金20元及座。
得作品由《INK印刻文生活》出版及人。
六、者格
(1)海外人、年40以下者(限以西元1983年1月1日後出生)均可加,惟以中文作。
(2)作品必未在全球任何一地刊、、站、部落格等公媒表;已印成者亦不得。作品不得一稿投。
(3)者格不符上述二者,取消格,已得者,追回金及座,公布其情形之事。
七、方式
(1)作:初、及三段行;初由行位施行格查,及段,聘知名作家者,成委、委,依序分召。。
(2)作品如均未水,得由委定缺,或不足入。
八、注意事
(1)得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及著作,授主位於著作之著作存期,有在任何地方、任何以任何方式利用、授他人利用著作之利。著作人不得撤此授,且主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用。
(2)者每人以一篇限。倘未依定送件,取消格,不列入。
(3)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
(4)者於名表上人料及相明。
(5)名表上,具中民籍者附上中民身分正反面影本或口名簿影本,非中民籍者附上照影本。
(6)稿字不合定者,不列入。
(7)作品禁止抄,凡有抄或侵害他人著作之作品,除取消得格、追回稿酬及座、公布情形事外,一切法律任由加者自行。
九、得名揭及日期
2023年12月於重要媒、站上公布得名(除得者以函、通知外,不另行通知),於《INK印刻文生活》十二月作,翌年典,典地另行通知。
十、本法如有未事宜,得修充。
活洽:suduink@gmail.com
02-222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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