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篇是於我小被起的一些看法。天有累,所以就不行有性、系性的述@”@,些零零散散的想法。多想法之也什劣序,性所至,多包含。至於「有罪罪」、「特的性是公是私」、「制度人?」、「矛盾」,乃至於「政治迫害?」,相意便找找就有一堆啦,不多了。
(一)
於民政作是否真已制度化、法制化,我想次是妙的察。根民章的定,主席因故缺位,由第一副主席代理,在三月的代理期中行下任主席的。姑且不的定是否合宜,一民主政(姑且算之,至少是民主政治中的政吧,其是不是民主政治好像也要以「姑且」理),然非代表家公力的,其作也有法治精神的,故其章也在中有如同法律的尊。
所以,如果真如外,「主席回任主席」或是「王共治」、「王共治」、「王共治」、「王共治」….等等等,都不符合民章所的容。一步,伯雄不是接下的代理主席代替小哥理主席的事,所民章,是「好玩的」、「立心酸的」。
(二)
到伯雄,不由得提一下他今日的表。所「中民最大在野民第一副主席」,竟然在自己依照章定接下代理主席,不忘自己「取而代之的意思」。
是廷政治?伯雄的言真的很人回想起去威制的,有人敢逆政治人的意志。更令人作的是那「君子」的「」─偶粉。名正言代理主席,何必多那些?根本是愿,德之也。
是阿,也有人,「是了全大局,以求安定人」,的主是有道理的。但病的是的道理是不存在的道理,事上,正牌的愿也是很有自己的一套的。
另外一,也能看到,所一新生的民(有人),在去李登的人路後,其是以「袖的更」。比起民就很多啦,一堆主席的人,柯建也代理勒!一步,也能看到民的政法治化也作的比民成熟多了,民「人治」而民相有「法治」(也好到哪去啦,。)
(三)
是多人把起成局。我不是些人搞不懂起跟判,是法律的ABC;我所的是一於「人格」、「政治生涯」面向的。句,多人把起成是英九人格抹以及政治生涯走完的依。到,我的述好像在英九的人格背,其不是。
在「人格抹否」上,我把起作局的思,於武於情化;然而其也是值的,我也不底否定,只是不太喜。之其OK,而且其,在民主政治中,意袖所有的力的是自於公信力,而公信力於人格,英九承「起就去主席」也是了保其力自公信力,有公信力就不享有作意袖的力(附一提,同的套在公上,就是不掌理家公器)。接在部分後,就「政治生涯否」。
小主席是否表示他的政治生涯已中?他定2008以及仍有多支持者,然是未中。但是如果同情形,只是把「超人」因素排除掉,那如何?
也就是,假有另一「人不且意公」的意袖面起而定,他的政治生涯是否中?
我也不。因「起就」是基於公信力已受到疑而作的行,未若是在司法判上得罪判,就表示一意袖的公信力不容疑,其享有基於其公信力而因有的政治力。然,也必建立在判的理由是「有道理」甚至「懈可」的。
原再我的述有些跳,其我想的是,「起就」是民主政治中意袖本就有的度,是政治ABC政治ㄅㄆㄇ、是「最起有的」。只是在台今的政治境中,似乎「起就」成一高道德的典。由此可台的民主政治很很,我在很希望在不久的未,任何政者都能作到。
有朋友,就「起就」,英九是有信的人,我倒不反。只是我想也不需要於,因一「照」是水扁的所作所,二延我先前的理─本就是的。再次深感奈,所家的「政治模生」之所以模,是因他「作了本就做的事情」且「比一道德言行低劣的人秀」。
()
先降。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