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智及高效
文/林玉
很少到的告直接澳的房屋政策。上周基金(IMF)在澳後,布了《2019年第四款磋商代表工作人明》。明其是一告,澳的政及社展作出估及建。其中,告建澳政府要建立中期的政框架,以付的基建,以及人口老化下日俱增的及老。
同建分制定政目及周期性整的必要措,明智及高效地用依收的政源。
告的行文本身有,不看到「明智及高效」些用,是得有相,得些的估,需要一。像告澳公共政的估,的是「管有公共、有充裕的政,澳在制定政政策除遵守基本法算平衡的要求外,尚有大的意性。」「大的意性」的判,澳人也然於胸。不,最特的是,告提醒澳然是世界最高人均收入的地之一,但社的「不平等程度亦高於合的平均水平。住房可程度一直下降。」些澳面的,然大家好像都知道,可是因平常官方文宣常澳「形一片大好」,在到中立的的,有捧喝。更重要的是,原金融市的角度看,「住宅房地格恢增,可能金融定」,所以告最後建的是「政府考一步取收措施」而不是一步放,真的是明智!
文: 原2019年03月07日力副刊「事政」
: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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