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以外的房屋政策
文/林玉

一始,其是因看到以增建公屋求的行,想感想。著著,倒替自己梳理了房屋政策的意。
其,政府有很多可以用估房屋政策,特是接近的宇需求。局每十年行一次的人口普查,最近一次所公的料,有非常多有用的,例如澳所有家庭的目、家庭成的字,以及澳家庭所居住的位是於自置物抑或租住。如果是自住的,是否仍在供款以及供款金的字;租住的,租金水平如何?而且,些可以根堂、家庭成的年等等做不同型的推估。有了些,政府其很容易推出澳房屋的需求、增的需要,可以合澳人口的初婚年的,推估每年新家庭成的目,算新成立家庭如果立居住的房屋需求量。
如果澳的房屋政策只需照澳人,政府已掌握的看,除了要保有足的土地持房屋供,制一有效政策有很大的度。
可是,如果我的房屋政策需要照大家的投增值,那就不是一公共房屋政策,也是一房地政策以至政策,有了一重,就像之前恐慌性需求一,我宇需求的述本身影──越怕不到,上升的速度和幅度便越大,因宇已成商品。宇一旦成商品,除非我禁止外投,否就像去年一,既受美量化的影,也受地外流的影,一子就能上升到大多澳人能力的水平。
最近海一居的其明一件事,政府的政策,像地,需要我的管,立法的立法工作如何才能保障我每一人,然也很重要,我都透管去改善。可是,如果我法就房屋政策的作出提,那,政府很作出有效的回。
(不起的年代 · 十五 · 完)
文:原2016年1月21日《澳日》“成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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