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6月高雄五信因生,政府板信商概括承受以化解危。高五在86年9月召社代表大,概括板信。但因人不足,遭理事提出,91年2月台高等法院判撤,原契不生效力,下金融合效案首例。但法院判,板信商高雄五信家金融已合多年,法恢原。主管原本研由金融重建基金(RTC)出化解,但心其他金融援用,最後定取「正」作法,由高五重新召社代表大,通概括,合案完成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