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鼓吹台文作,培台文作人才,展新台的文美,本社立「台文文」(定名)。本的要介如下:
一、活期:定每年的下半年理。定自2009年度始(如金募集利,提前2008年)。
二、文:一年理一,分台、台短篇小流理。
三、取名:取(正)等各一名(或缺)。各金及牌。金定在三~六,等折半。
四、格:除了台文社的社委及兼人以外,各界人士都可以加。
五、方式:由三位就匿名作品,以外公的方式出得者。
注:本所「外公的方式」包括1.一、地行活,任何人皆可到旁、看。2.程成文字加以表。
使文更臻和利,本社徵求下列助者:
1.期位,即每年捐款10,000元以上用於此的位(列名否依其意)。
2.期助的人,即每年捐款10,000元以上用於此的人(是否列名助者依人意,列名者便不得加本文徵文)。
3.全助者,可位或人,本文估每支出金十元,全助者可助或或共同主。
款用助者,本社或利用政:「05196382 林央敏」捐款注明「助文」。
以上致各位,迎本台文提供你的意,做定正式章的考。感!
台文社 200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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