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olyQY 2019-02-01 00:57:11 +08:00 via Android 不,GPL 才是有效规范开源代码使用者行为的许可证。 |
2 msg7086 2019-02-01 01:01:45 +08:00 不,没人逼你用。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当它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可以不把别人的代码拿来用。 |
3 agdhole 2019-02-01 01:05:06 +08:00 via Android 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 |
4 wd 2019-02-01 07:30:33 +08:00 via iPhone 这个又不是你没有其他选择 对方乘火打劫 你可以自己开发一个类似的自己用 |
5 Ahs 2019-02-01 08:15:46 +08:00 via Android 国内的一个案例:aHR0cDovL3QuY24vUnlVWXZxRw== |
6 RqPS6rhmP3Nyn3Tm 2019-02-01 08:24:24 +08:00 via iPhone 大概率算格式合同 |
7 flowfire 2019-02-01 08:29:12 +08:00 via Android 听说国内不认可 GPL 的传染性 又听说 GPL 对这种不支持其传染性的法律会自动降级为 copyright |
8 plqws 2019-02-01 09:07:35 +08:00 GPL 协议本身就设计得十分含糊,所以争议也很多,不被承认很正常。 |
9 josephpei 2019-02-01 09:18:01 +08:00 GPL 是自由软件基金会 FSF 花钱雇律师制定的,当然是美国律师 |
10 whileFalse 2019-02-01 09:41:29 +08:00 @Ahs 我个人认为法官的判定是: 1. GPL 有效,GPL 属于开源作者和在开源项目上的演绎者之间的格式合同。因此开源作者可以向使用 GPL 项目但未开源的演绎者追责,比如要求其开源、剔除 GPL 代码或赔偿。 2. 演绎者的演绎作品确实生成了新的版权。第三方侵犯演绎作品版权时,GPL 协议对此不生效,因为 GPL 协议是开源作者和演绎者之间的合同,不能约束第三方行为。 |
11 wql OP 统一回复:谢谢各位回复,个人其实一直以来也是遵守这类协议条款的。其实,我是比较担心 GPL/GFDL/CC BY-SA 这类具有传染性的软件许可证中“传染”这部分的法律效力的,所以在这里提问。 所以看了上面这些回复,似乎在中国大陆的现有司法判例中,对于这种“传染性”这一点是不承认的?不过我感觉确实有一点不太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