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大家还是普遍比较反感说话中英文夹杂的,我个人也是很不喜欢。但是听说很多在华外企的员工平时都是这样说话的。
个人认为大多数情况下的缩写不会让人反感,例如:
- 我今天在 CCTV-5 观看了一场 NBA。(这句如果变成纯中文反而会让人不适:我今天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第五频道观看了一场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比赛。)
- 这是一个典型的 MVC 框架。
- 我是学 CS 的。
以及部分人名、歌名、团体名,例如:
- Verstappen 在这场比赛中出乎意料地驾驶他的红牛赛车超越了奔驰车队的 Hamilton。
- Westlife 的《 allow us to be frank 》这一专辑曲风和以前大不相同。
但是也存在例外,比如一些在国内很知名的外国人名,硬要说原文好像就怪怪的,例如:
- Trump 最近又乱发 Twitter 啦。
最后就是大家基本上最能接受的一种中英文夹杂的形式了:
- 不知道他心里有没有点 B 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