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场景
'A 公司个体工商户' 使用自己的资质申请了个微信商户号、并开通了 JSAPI 支付;
'A 公司'没有开发能力,现在委托'B 公司'开发 支付收款页面 H5 + 支付接口对接 + 应用部署;
'B 公司'在开发完这些后,使用自己公司的资质,购买了一个腾讯云服务器,域名及自己主体的 ICP 备案;
现在流程是,用户通过访问 B 公司的域名 -> 进入收款页面 -> 付款 -> 钱流向 A 公司的商户号;
也支持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流程同理;
这种是否合规呢;
1 106npo 6 天前 via Android 合规啊,代开发罢了。支付页面不要求 icp 主体一致的。当然更合规的方法是 b 作为服务商接入 a |
2 tho 6 天前 移动互联网之前,各聚合网银支付都是这样的。 |
3 wudaye 6 天前 非常普遍,微信支付宝都支持这么玩,不过这种异主体绑定数量有限制,想突破限制的话 B 就要申请成为服务商 |
4 yvyvyv 6 天前 微信服务商? |